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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黎明的路(1)
2008-06-29 11:06:33  作者:俞月亭  来源:中国新闻人网  文字大小:【】【】【

 

 俞月亭 

 

   

 

    一

 

1986326日晚上10点半到福州,第二天上午到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厅报到,下午,行李还在火车站呢,台长就安排向我介绍电视台的情况。我心想我的气还没喘过来呢,哪有这样抓工作的?便找了个理由说我另有安排,介绍情况往后推一推吧。台长没法,却又找了一大叠文件来给我,说那你有空时先看看文件吧。到了晚上,分管电视剧的副台长老曾又带了厚厚一本打印的电视剧本来看我,叫我先看看这个剧本,说过几天他们想开会讨论。我心里说,好家伙,又来一个会抓的!接过剧本一看,封面上印着《通向黎明的路》。我不无自谑地想:嘿,这会儿天刚黑下来,看样子这条通向“黎明”的路还真不好走呢!

这两个人我都认识,前者是过去福建日报的同事,后者是作家,四川人,八年前我在福建日报编辑文艺副刊时就是我们的作者,小说、散文写得都不错。我们俩都是单身,都被安排在办公楼的二层办公室住,中间只隔几个房间。因为熟悉,我便带着开玩笑的口气说:“格佬子,你气都不让我喘一口吗?”

他笑嘻嘻地说:“这个本子已经压了两年了,有些不同的看法,想听听你的意见,请你拿个主意。”

去宣传部报到时,部长就对我说过,要我好好抓一下电视剧。我所以没有去报社而挑选了电视台,也是因为电视台除了新闻还有电视剧和文艺节目,可以满足一下我多方面的爱好。所以尽管初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千头万绪,我还是抓紧时间把本子读完了。

    《通向黎明的路》是一部八集电视连续剧,在当时算是大戏了,在福建电视台的历史上可谓空前大制作。剧本作者是个省内某杂志的年轻编辑,他花了三年的业余时间采访写作,才完成这部剧本,也是他的电视剧处女作。剧本写解放前夕,某城市的地下党组织和它所属的省边区特委组织,共同为迎接解放大军解放这个城市所作的艰苦斗争。因为国民党特务组织的挑拨离间,加上交通闭塞、通讯不便,使省边区特委误认这个市的地下党组织已经蜕化变质,成了隐藏在党内的特务组织,因而设法诱捕了大批这个市的地下党员,并秘密杀害了。这个城市的地下党组织在面临国民党反动派的破坏和抵抗,以及内部因互相猜忌而残杀的双重困难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配合解放大军解放了这个城市,迎来了新时代的黎明,但自己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剧本最后点明主题:在鲜红的国旗上,不但有大批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的烈士的鲜血,也有因种种原因被自己人误杀的同志的鲜血,这些人有的解放后平反了,被称为烈士,有的还含冤蒙尘,迄未昭雪。从这个历史事件中,我们有责任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

我觉得这个剧本的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几个主要人物也各有性格,特别对剧本的立意很欣赏,认为这是许多同类题材的文艺作品所未曾表现过的,因而颇有新意。当然也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修改的。在电视剧部讨论本子的时候,我如实谈了我的看法,认为本子基础不错,只要能筹到钱,完全可以投拍,而且估计会成功。但老曾和电视剧部主任还犹豫不决,因为这个剧本的题材是以福州城工部和闽浙赣边区省委的一段真实历史为蓝本创作的,这两个党组织的老同志为争是非,不断地往上级党组织打报告,从解放初期闹到“文革”结束,也没争出个究竟来,一直到前几年,中央才作了个结论,这个矛盾才算勉强解决。据说作者曾把这个剧本请双方一些老人看过,原城工部的人非常支持,认为写得很好,但原闽浙赣边区省委的人则反对拍成电视剧,认为这会重新挑起矛盾,不利于安定团结。

我说:“我们把剧本改得离史实远一点,不要让人家一看就看出是福州的事情,行不行?”

老曾说:“已经改了两次了。”

我问:“有没有再送给他们看看?”

老曾说:“也送给他们看了,基本上没有什么意见了。”

我说:“那不成了么,还犹豫什么?”

老曾说:“还需要有人点头啊!×台长不点头,我们敢拍吗?”

电视剧部的人多次与我谈过,好些本子送到台长那里,就被他压在文件堆里,问他催他,他总说还没看,不知是真没看呢还是看了拿不定主意,有些本子就这样被压死了。我说:“那好办,我去同他说。”因为那时我还是“协助台长处理全台事务”的副台长,我也没有拍板权。

我找到台长把大家讨论的意见向他汇报,他想了一会说:“×部长说过,让你多抓一抓电视剧,以后关于电视剧方面的事你决定就行了,我就不参加意见了。”

我想,这也好,因为我到电视台以后,发现在好多问题上我们的观点不一致,我也正为这事头痛,既然他肯主动放权,我何乐而不为呢。这样,我便让电视剧部把作者找来,把大家讨论的意见梳理一下转告给他,让他再去作一次修改,同时酝酿组织班子,筹集资金,正式进入筹备阶段。

作者小王非常高兴,再三表示感谢,说我救活了他的本子,并告诉我他已经筹到了相当一部分摄制款项。不久,电视剧部副主任老李又对我说,他拉到了一家合作单位,是江苏省的南通电视台,他们愿意出一部分资金与我们合拍“黎”剧,要求由他们派出一个制片主任,从头到尾跟一部戏,“学习学习”。这样,我们自己只需出一部分资金,制作经费也基本上解决了。

因为季节关系,一般摄制组都喜欢选择在下半年拍摄。9月末的一天,电视剧部副主任也是这部戏的制片主任老李从长春电影制片厂打电话给我,说他请了该厂的导演J来执导“黎”剧,J坚持要带本厂的摄影师一起来,问我怎么办,并当即把电话交给J与我直接通话。这显然让我为难,因为我知道台里许多人都反对到外面请人来拍电视剧,认为这是“讨了饭来喂别人的孩子”。我当然也知道培养自己的人才的重要性,但这有个前提,就是自己要有人可以培养,而且还得有一个过程。同时我也想到,每个电影厂的导演都有自己长期合作的得心应手的摄影、美工等一套班子。当时我们自己有三个导演,手上都有本子在筹备,都是一集或两集的小戏,一下子要拍8集的大戏,连电视剧部自己都认为没有能力。从保证电视剧的质量考虑,又是当着J的面,我只好同意他带摄影师。但几天以后,老李打电话来说,J导不但要带摄影师,还要带副导演、美工、灯光、化妆师等五六个人,还说有的人已经到了上海。这一下电视剧部像炸了锅似地热闹起来,我也觉得不是个事了,便到电视剧部开会商量,让他们根据我们自己的力量安排一个名单出来,谁知安排来安排去竟排不出一个名单,许多人还得要到外单位去借(当时电视剧部连主任在内一共才16个人)。笼统地一听,什么技术人员都请外面的,很吓人,具体一分解,有些人竟是非请不可,区别只在于请长影的还是请本省的。既然如此,从工作默契考虑,为什么不能请长影的呢?这样,大家也就没有了话说。

    “黎”剧的筹备工作就这样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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